2010年成立的中国首家以应对气候变化为目的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缔约方会议观察员组织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成员单位
全国先进社会组织、4A级基金会
  •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 8610 84239412
  • thjj@thjj.org
首页 > 业界动态 > 碳中和动态 > 正文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媒体:国家气候战略中心  作者:内详
专业号:林森
2024/6/5 20:59:32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数据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各证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加快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形成绿色低碳供应链和生产生活方式,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制定了《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数据局

2024年5月22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外交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知识产权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6月4日印发

来源:生态环境部 国家气候战略中心

阅读 373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