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普·费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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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全球

三年过去了,“森林、人民、气候”倡议仍在努力说明它到底是什么——以及为什么这比任何人愿意承认的都更重要。
自格拉斯哥气候公约2021年承诺到2030年停止并逆转毁林以来,主要慈善基金会已动员数十亿美元支持这一承诺。气候与土地利用联盟是由六个慈善机构组成的合作组织,开创了捐赠者-合作模式,随后在更大规模的“森林、人民、气候”倡议中发挥了核心作用。它们共同塑造了世界上一些最大私人气候和土地利用资助组合的战略对接——决定哪些地方和社区获得支持,并设定国际慈善机构与热带地区依赖森林的人民之间的合作条件。这些参与者的合作方式直接影响全球保护森林承诺的实现,以及数亿依赖于此的土地、生计和未来人民。
在过去的二十年里,我亲眼见证了这一演变。我曾在气候与土地利用联盟早期参与,当时我们尝试既务实又雄心勃勃的做法:在不放弃机构自主的前提下,调整策略。森林、人民、气候倡议正是源自这一传承,认识到气候与土地利用联盟模式可能已不再足够。气候变化的紧迫性更加强烈。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已从边缘走向话语中心。而大型慈善承诺,尤其是在格拉斯哥事件之后,寻求新的机制以不同的方式进行资助。
然而,三年过去了,森林、人民、气候倡议陷入了一个熟悉但更为严峻的困境:难以清晰表达它是什么,它如何带来价值,以及为何它作为一个与以往不同的存在而存在。

印度尼西亚的雨林。图片由瑞德·艾尔斯·巴特勒提供。
混淆的根源
围绕森林、人民、气候倡议的混淆并非沟通不畅。它是结构性的。
森林、人民、气候倡议的核心仍然是叠加在现有协调机制上的协调机制。它继承了气候与土地利用联盟的许多机构基因——共享资助方、人员重叠、地理相似以及依赖共识驱动的战略。本质上,它的设计就是气候与土地利用联盟 2.0。然而,它被呈现为一种全新的东西:更广泛、更包容、更以土著居民和地方社区为中心。这会造成持续的紧张关系。森林、人民、气候倡议是气候与土地利用联盟品牌重塑的努力吗?主题扩展?还是根本不同的资金架构体系?实际上,答案似乎“三者兼有”,这正是问题所在。对捐赠者来说,这会造成角色和沟通渠道的混淆。对于中介来说,这可能导致对标对表和报告上的混淆。对于受助者来说,这引发了他们对谁负责以及在何种框架下负责的基本问题。
我知道这种困惑——因为我亲身经历过。大约在我六年气候与土地利用联盟工作中的两年时,我选择了放弃。我停止纠正那些将气候与土地利用联盟描述为资助组织的民间社会合作伙伴。我甚至停止向同事们澄清——不管是在协作组之内还是之外——气候与土地利用联盟本身并非资助方;该联盟建立在一致战略之上,合作伙伴获得的资助则来自其六个成员基金会中的一个或多个。
这种区分对问责制、归属和信任至关重要。但困惑太普遍,纠正又太重复,最终我就放下了。森林、人民、气候倡议现在面临同样的身份问题——只是成员数量翻倍,且更有可能产生混淆,甚至更难以被剔除。
气候与土地利用联盟与森林、人民、气候倡议之间统一治理的最近举措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它减少了高层的重复,并明确这实际上是一个单一的战略性努力。但这并未解决更深层的问题:缺乏清晰且区分的身份。
难解之处部分源于一个结构性现实,且很少被直接提及:极少森林、人民、气候倡议成员基金会积极寻求资金以增加其资助预算。因此,价值主张不能被定义为集体筹款或扩展资本,仅限于延长会员资格。森林、人民、气候倡议能够有力提供的是社区:一个志同道合的机构社区,基于完善的共同策略,具有高度协同的资助潜力——资助直接流向国内民间社会组织和/或通过经过精心挑选、与国内对齐的中介机构,这些中介了解政治和生态环境。
全部是框架,流畅度太低?
这一演变中较少被讨论的一个方面是森林、人民、气候倡议推出后,对战略制定、分析和监控系统的大量投资。气候工作基金会、世界资源研究所等机构在制定分析框架、制定国家和全球战略、跟踪森林和气候指标进展以及通过日益复杂的数据系统支持捐助者协调方面发挥了核心且昂贵的作用。
问题不在于分析的能力;它是将战略转化为资助和实际影响的过程。我们现在拥有更好的路线图、更清晰的变革理论和更精细的优先级框架。但我们还未看到相应的透明度提升和全球及国内行动的规模化。
森林、人民、气候倡议尚未实现的潜力在于其能够在成员间激发协同效应,推动其三个地区和六个委员会的连贯且雄心勃勃的议程,这些议程解决了减少陆基温室气体排放这一核心挑战。紧迫感显而易见。地方社区面临着来自州政府支持的与粮食安全和商品生产相关的土地转换议程日益加剧的压力。仅在印度尼西亚,据报道就有约2000万公顷的森林土地被确定用于潜在的“食物庄园”开发,其中许多与习惯领地、泥炭地和社区管理的森林重叠。
在全球层面,当前的气候预测显示,如果减排和土地部门转型未能加速,到本世纪中叶,全球将朝着2℃至2.7℃的变暖轨道发展。
森林、人民、气候倡议的应对需要的不仅仅是共享框架。他们需要广泛协调的资助、互补的风险承担以及长期承诺,使成员能够作为一个综合系统的一部分,而非作为平行行动者,朝着相似方向前进。

道路穿过被排干和烧毁的泥炭地。照片由雷特·艾尔斯·巴特勒拍摄
日益增长的声誉风险
还有一个越来越难以忽视的问题:森林、人民、气候倡议所宣称的身份与其实际治理现实之间的鸿沟。森林、人民、气候倡议被描述为“一个由慈善资助者、民间社会和社区组织组成的合作体,旨在阻止和逆转热带毁林,同时支持公正、可持续的发展。”这种框架明确暗示所有权和所有参与者的平等参与。
然而,实际上难以改变的现实是,决策权仍然集中在慈善机构内。民间社会组织在治理上并非平等。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主要是资金和项目设计的受益者,而非参与资本流动结构或战略方向的制定。森林、人民、气候倡议的一个有用挑战是列出其民间社会合作者,看看有多少人熟悉森林、人民、气候倡议——以及熟悉的有多少人能准确描述它。
当一个倡议自称多方协作,但实际上是通过以捐助者为中心的治理模式运作时,它有可能夸大参与程度,模糊协商与决策的界限,并侵蚀与其试图赋权的行为者的信任。土著居民 和地方社区组织日益成熟,能够区分实施参与和治理参与。如果森林、人民、气候倡议继续使用暗示后者的语言却没有制度性地实现,它就有可能在其旨在支持的群体中稀释声誉。
核心设计限制
根本的限制从早期气候与土地利用联盟时代起未曾改变:成员希望保持一致,但可以理解的是,他们不愿放弃对拨款的控制权。森林、人民、气候倡议试图通过创建共享策略来解决这一矛盾,但尚未建立足够机制来实现会员拨款之间难以实现的协同效应。结果可预见——责任分散、执行缓慢、集体优先事项采纳不均。最近的治理统一有所帮助,因为它明确了领导角色,但根本现实是,最初的愿景仍未实现。
森林、人民、气候倡议的需求
如果森林、人民、气候倡议要证明其存在的理由不仅仅是气候与土地利用联盟的渐进式演进,它将受益于:
定义一个明确的身份——一个用直白语言回答森林、人民、气候倡议所做的事情,而任何单个基金会或气候与土地利用联盟自身都做不到的。这不能只是关于“对齐”或“协作”的泛泛声明。它必须是操作性的。
为会员明确一个真正的价值主张——改变会员行为的具体内容,而不仅仅是沟通方式。更好的协调和共享学习是不够的。
从战略制定转向有意义且广泛的资源动员。这意味着增加资金的集中或委派比例,赋予地方中介机构真正的决策权,缩小捐赠者意图与社区行动之间的距离。

亚马逊萨尼·伊萨拉的土著基楚瓦向导。图片来源:瑞德·艾尔斯·巴特勒
从共同的目的陈述开始
在这一切发生之前,森林、人民、气候倡议需要回答一个更根本的问题:它到底代表什么?不是用战略文件和变革理论的语言表达,而是用成员、合作伙伴、受助方和原住民和地方社区组织都能阅读并要求森林、人民、气候倡议遵守的、公开且负责任的措辞。
这类工具可以是共同目的声明。这不是由传播团队精心打磨的使命宣言,也不是另一份框架文件——而是一份简短、直接的身份、价值观和意图宣言,成员们集体起草并公开签署。一份明确森林、人民、气候倡议服务的社区、承诺解决的治理挑战以及愿意被评判的标准。
共同目的声明的价值在于,很难回头。战略文件可以悄然修订;由成员机构签署的公开承诺,能够实现内部流程无法实现的问责制。它还迫使森林、人民、气候倡议迄今回避的对话:我们到底在哪些方面达成共识,我们愿意大声说出什么?制定共同目的声明的过程——协商其措辞、确定签署人选、决定民间社会和原住民和地方社区组织是否与慈善成员共同签署——本身就会揭示分歧所在。
共同目的声明无法解决森林、人民、气候倡议的结构性限制。成员仍将控制其资本;治理依然不完美。但它将建立一个规范基础——森林、人民、气候倡议自称的公开记录——可以以此来衡量进展并评估问责。最终,这也是本列表中其他所有事物的前提。
最后的反思
毫无疑问,森林、人民、气候倡议背后的初衷既具远见又及时。认识到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必须成为森林和气候解决方案的核心,是过去十年该领域最重要的转变之一。
但仅有意图是不够的。结构很重要。激励很重要。身份很重要。
森林、人民、气候倡议现在正处于十字路口。它可以作为一个善意但模糊的叠加在现有系统上继续存在。或者,它可以转变为一个不仅协调战略,还协调权威和问责的纪律机制。这些路径的差异将决定森林、人民、气候倡议是否能找到自己的节奏,还是仅仅成为拥有更广泛框架和更高期望的气候与土地利用联盟,超出其结构性表现。
奇普·费伊曾任气候与土地利用联盟印度尼西亚首任国家主任。他曾任福特基金会项目官员、印度尼西亚群岛土著人民联盟秘书长特别顾问,以及“萨姆达纳”研究所的创始研究员,致力于东南亚土著权利、森林治理和气候政策。此处表达的观点仅代表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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