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卡·钱达和朱迪思·泰森
伦敦经济学院全球可持续学院
伦敦经济学院格兰瑟姆气候变化与环境研究所
伦敦经济学院公正转型融资实验室
2026年6月
本系列政策简报聚焦当前经济社会领域的热点议题,基于严谨的分析框架展开系统性研判,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旨在促进学界、政策界与实务部门之间的深度对话与共识构建。简报内容依托公正转型融资实验室的专业研究能力,整合本机构阶段性研究成果及国内外关于相关议题的权威文献与实证进展,力求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该领域知识演进现状与关键挑战。
摘要
引言
“将公正转型相关考量纳入私人资本流动的实践仍处于初步阶段,覆盖范围有限,尚未形成主流趋势。”
尽管绿色经济转型日益倚重私人资本,但将公正转型理念系统性地纳入相关投融资决策与实践仍显不足,其覆盖范围有限,尚未成为主流范式。气候资金缺口持续扩大,在发展中国家表现尤为突出,凸显了公共财政在支撑净零转型过程中所面临的结构性约束(Buchner et al., 2023)。在此背景下,动员私人资本支持气候减缓与适应行动已成为全球政策议程的重点关切。随着私人资本在国内外绿色转型融资结构中的权重不断提升,亟需确保其配置方向契合可持续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切实回应地方实际需求,并坚守公平性、包容性与正义性等核心原则(Bhattacharya 等, 2024)。然而,当前实践仍面临多重挑战:一方面,对公正转型内涵及其操作路径的认知尚不充分;另一方面,兼具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财务可行性的高质量商业案例仍较为匮乏,制约了公正转型目标的有效落地。
本政策简报整合了“公正转型金融实验室”开展的“公正转型金融新兴最佳实践”系列研究成果(参见专栏一)。研究指出,当前公正转型金融实践面临两大核心挑战:其一,缺乏具备可量化指标支撑、兼具示范性与可复制性的商业案例;其二,相关政策框架尚未确立清晰、统一且具有操作性的实施基准。基于对全球公正转型金融发展现状的系统梳理,并结合近期实践中遭遇的政策协同不足、利益相关方参与机制不健全等结构性障碍,本简报甄选并分析了若干具有代表性的良好实践案例,同步辨析其适用条件与现实约束(Wang, 2025)。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若干针对性政策建议,旨在促进私人金融部门深度融入公正转型进程,为公共部门制定引导性政策及私营部门开展实质性行动提供可操作的路径参考。需特别说明的是,本研究中关于私人金融主体的实证发现主要源于与多家国际资产管理机构的深度访谈与案例调研,资产所有者(如主权财富基金、养老金等)未纳入本次研究范围。
| 专栏一 公正转型金融的前沿实践探索 当前,将公正转型维度系统性纳入私人资本配置流程的实践仍处于初步阶段,覆盖范围有限,尚未形成广泛共识或制度化安排。为深入识别并应对制约公正转型金融规模化发展的关键障碍,本实验室启动“公正转型金融前沿实践”研究系列,并同步构建跨部门实践共同体。该系列共包含四份政策研究报告,聚焦公正转型在金融实践中的核心应用场景,旨在为各类金融机构——特别是资产所有者、资产管理人及主权发行人——提供兼具实证基础与操作可行性的参考框架与行动指南。各报告均以明确采纳并践行《公正转型原则》的金融主体为研究对象,涵盖三类典型实践者:多边开发银行,绿色、社会与可持续发展债券的主权发行人,以及在私募信贷、股权基金及公开股票市场开展气候相关影响力投资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 与此同时,本实验室联合103家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发起“公正转型金融实践共同体”,汇聚来自公共部门投资者、私营部门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及监管机构的多元成员,重点推动公正转型理念在绿色、社会与可持续发展债券发行、认证、资金使用与影响评估等全流程中的实质性落地。本系列四份政策报告如下: 1. 《为公正转型动员债券:面向主题主权债券的评估方法论探索》(希尔等,2025) 2. 《多边开发银行在绿色、社会与可持续发展债券中的实践:对私人投资者的启示》(泰森等,2025) 3. 《私人市场公正转型融资图谱:信贷与股权基金领域的规模、结构与实践特征》(钱达与泰森,2026) 4. 《上市股票市场的公正转型实践前沿:投资者策略、披露实践与影响衡量》(钱达,2026) |
一、公正转型金融的发展现状与实践进展
“私人投资实践虽可明确纳入公正转型框架,但实践中更常通过隐性方式体现其核心议题,例如就业保障、技能重塑与区域包容性发展等。”
(一)当前,公正转型的实践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覆盖范围有限、实施深度不足,尚未形成广泛共识与主流范式;然而,部分政策制定者、企业及社会组织已在制度设计、能力建设与项目落地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1、当前,学术界与实务界尚未就私人投资领域中“公正转型”的概念内涵与适用边界达成普遍共识。现有实践多基于目标相对有限、覆盖范围较为狭窄的界定,典型举措包括强化劳工权益保障与供应链尽职调查(参见图1)。尽管公正转型理念可被系统性地纳入私人投资决策框架,但其实际体现往往具有隐性特征,主要体现在劳动力技能重塑、利益相关方(尤其是受影响社区)的实质性参与,以及供应链层面的人权风险评估等维度。相应地,此类投资实践中所采纳的公正转型定义亦趋于聚焦,主要集中于被投企业自身运营及其直接供应链中的劳动者基本权利保障(参见图1左下角)。在私人金融部门,相关实践的整体雄心仍显不足,多数机构仅以满足最低限度的法定合规要求为目标,例如履行人权尽职义务、管控职业健康与安全风险,或执行强制性社区协商程序。

注:横轴表征公正转型考量范围的广度——最狭义的界定以劳动者为核心关切对象;更广义的界定则进一步纳入受影响社区及更广泛的社会经济维度。纵轴表征与公正转型相关实践所体现的战略雄心水平(引自Wang & Cerrato, 2024),依次涵盖三类行动层级:(1)合规导向型措施,即确保不造成实质性损害(2)自愿超越型行动,即主动履行社会运营许可所隐含的责任;(3)系统引领型举措,即通过示范效应与协同机制塑造市场规范,并影响其他利益相关方的行为选择。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2、然而,从积极视角审视,部分领先实践者展现出对公正转型议题更为系统、深入的理解与更高水平的行动雄心。具体表现为:主动超越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最低标准;在风险管理框架中纳入受影响社区的多元利益诉求,切实提升其参与度与话语权;并积极协助被投企业构建和维系社会运营许可。此类机构的行动维度更为广泛(如图1右侧所示),其战略逻辑通常以“推动公正转型”为使命导向与核心中介变量。这一模式在开发金融机构与主权财富基金等公共性较强的机构中尤为突出。其投资宗旨与政策声明普遍援引具有权威性与共识性的多层级治理框架,包括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国家自主贡献或气候战略、以及多边开发银行联合发布的公正转型原则与指南。
此类机构不仅致力于实现既定的投资目标,更主动承担起更广泛的责任,涵盖宏观经济治理、社会福利保障及减贫等公共政策议题,并依据投资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度环境与结构性约束,制定差异化、情境化的战略实施方案。在该群体中,亦存在少量以私人资本为运作基础的金融管理主体。例如,实证研究表明,以影响力投资为导向的私募市场基金相较传统商业导向型基金,在推动公正转型方面展现出更高的战略自觉性与行动意愿;其实践重点普遍聚焦于“运营的社会许可”这一核心维度(钱达与泰森,2026)。在公开资本市场中,多数专注于可持续发展投资或社会责任投资的资产管理人已在正式文件或公开声明中明确承认公正转型的战略价值;然而,仅有少数行业领先者能够持续、系统地就该议题与被投企业开展实质性对话与协同治理(钱达,2026b)。
“构建契合公正转型目标的金融业务实践案例,仍是当前亟待填补的关键空白。”
(二)投资者的行为特征因资产类别与投资者类型的不同而呈现显著差异,这主要源于其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的角色定位及所受投资指令约束的异质性。
1、不同资产类别的投资者在公正转型议题上的参与深度存在显著差异,这一差异根植于其固有风险特征、委托投资目标及受托管理权限的结构性区别。在私募市场与基础设施投资领域,项目层面的社会与环境风险尤为突出,因而公正转型相关考量通常被系统性嵌入项目全生命周期——从前期开发、尽职调查到实施运营阶段。此类投资天然强化了对社区福祉与多元利益相关方权益的关注,尤其在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及关键矿产资源开采等绿色转型核心场景中,土地权属保障、强制性社区搬迁安置程序以及原住民传统权利与文化保护等议题已成为实质性评估要素。在绿色、社会、可持续发展及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领域,亦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保障框架:一方面依托高标准的环境与社会尽职调查要求,另一方面通过发行主体资质约束强化问责机制——例如,由肩负明确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开发金融机构(如多边开发银行或国家开发性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债券,普遍设有更严格的社区影响评估与申诉补偿机制(钱达, 2026a;泰森等人, 2025)。尽管部分绿色债券将就业创造、劳动力再培训及技能升级纳入资金用途,若干可持续发展债券亦定向支持面向低收入群体或边缘化社区的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钱达, 2026a),但当前实践中能清晰量化并披露公正转型积极贡献的案例仍相对有限。值得注意的是,投资者在不同资产类别中可施加影响的路径、时点与强度存在本质差异,这既源于底层资产的风险—收益属性与流动性特征,亦取决于其在投资决策链中的角色定位(如发起人、联合投资人或二级市场持有人)及其在项目治理结构中的实际话语权(详见表1)。
表1 公正转型活动按资产类别分类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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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具影响力之处 | 投资渠道 | 公正转型的实践案例分析 |
| 目录之内 | 债务 | 投资前仅限原始发行方参与。 | 于债券发行前期,与发行人开展正式沟通(如在路演阶段) | 一位投资经理在与某公用事业公司就其绿色债券发行事宜开展尽职沟通时,围绕员工保留、技能提升及岗位再配置等议题提出专业质询,推动该公司在其绿色债券框架中系统性地补充并明确了企业层面关于公正转型的政策主张与实施路径。 |
| 股权 | 投资后 | 股东可通过直接沟通、加入股东联盟、问题升级机制、出席并参与年度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或依照公司章程及适用法律法规提交股东提案等方式行使股东权利。
| 投资管理机构已系统构建公正转型相关治理机制,具体包括: • 制定并公开披露关于公正转型的明确投票政策与表决指引; • 通过持续、结构化的被投企业沟通机制,分行业设定公正转型预期目标,并据此开展进展监测与绩效评估; • 积极参与跨机构联盟合作,协同提升行业影响力,同时对合作成效开展定期复盘与动态优化; • 建立多元利益相关方对话平台,与政策制定者、行业协会、基层非政府组织及社区代表等开展实质性互动,以交叉验证企业转型举措的实际社会与环境影响。 | |
| 目录之外 | 债务 | 投资前 | 可在贷款协议中嵌入附加条款,或采用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等创新金融工具,以提供与社会及气候目标达成情况相挂钩的财务激励机制。
| 某投资管理机构将社会与环境行动计划的制定作为贷款发放的先决条件,并为被投企业开展该计划的设计与实施提供实质性支持。尽管部分投资管理机构已推出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但其设定的关键绩效指标在促进公正转型方面的目标设定普遍缺乏雄心,尚未充分体现对社会包容性、就业保障及区域公平发展的系统性考量。 |
| 股权 | 投资前和投资后——取决于股权比例及治理安排 | 在交易完成前,为标的公司设定融资前置条件;通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施加积极影响,并为其战略决策提供支持。其中,影响力度取决于所持股权比例及具体治理机制安排。 | 受访的投资管理机构已采取以下举措: • 面向弱势群体开展绿色就业能力提升培训,切实增强其参与绿色经济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 • 在可再生能源及其他绿色基础设施项目中系统推行包容性社区参与机制,尤其注重与原住民社群的协同合作与权益保障; • 构建可持续的社区利益共享机制,并同步强化负责任采购政策与全链条供应链溯源体系建设。 |
注:第二列内容基于“公正转型金融新兴最佳实践”工作小组关键受访者的共识性判断,聚焦于各类交易类型中被识别为最具影响力的核心要素;需说明的是,尽管实际实践中尚存在其他潜在影响因素,但本分析未予纳入。
2、然而,总体而言,公正转型在投资者参与议程中仍处于较低优先级,尚未成为主流实践。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气候相关私人融资中占主导地位的纯商业性债券与基金,普遍仅采纳范围有限的公正转型框架,部分甚至完全未将公正转型纳入其投资决策或披露体系。
(三)构建与公正转型目标相契合的金融业务实践范例,仍是当前亟待填补的关键空白。
1、公正转型作为一项具有财务重要性的考量,其论据仍在发展中,目前可获得的定量证据有限——尽管行动的概念性依据正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投资者指南中(IIGCC,2026)。通过资本配置决策或与被投企业开展参与来实施公正转型的风险与收益关系尚不明确,原因在于难以确定公正转型带来的清晰量化成本与效益。成本通常以简单的支出形式定义,而难点在于如何衡量其所创造的效益以及所缓解的风险。
2、将公正转型纳入私人金融的预期益处在于扩大影响力和降低风险。影响力通常通过具体且往往非财务的指标(“双重底线”)来衡量,这对以影响力为导向的投资者或明确将公正转型作为使命的机构而言至关重要——尽管影响力投资者通常仍要求在实现影响力的同时获得商业回报。论点在于,将社会与环境问题的交叉性(Mani 和 Alvey,2026)纳入考量,能够放大单个项目或投资所产生的影响。另一方面,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风险缓释是其商业逻辑的核心。这带来了一些挑战:尽管未能应对公正转型所带来的风险——如运营风险、社会风险[1]或诉讼风险——已被广泛认知,但这些风险往往难以量化,尤其是当它们取决于未来不确定事件或情况的发生时。这种缺乏量化特征不仅使得将这些风险纳入驱动投资决策的商业案例变得困难,也削弱了它们在投资者所依赖的传统风险管理与资产配置方法中的纳入程度。
“人们对不公正转型所引发的系统性、操作性和政策风险,正逐渐形成一种新的概念性认识。”
当前,学术界与实务界正逐步深化对不公正转型所引致的系统性风险、运营风险及合规风险等概念框架的理解。具体而言,此类风险涵盖三类典型情形:其一,因转型过程缺乏包容性与公平性设计而导致的宏观层面系统性风险,即“社会—宏观风险”(Weston & Tyson, 2025);其二,因社区反对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而引发的运营中断与法律诉讼风险,此类风险可能造成项目延期、成本超支乃至中止,国际人权与商业研究所(IHRB, 2026)已据此构建了系统化的成本归因分类体系;其三,因未能满足各国主管部门在推进公正转型过程中所设定的法律义务、监管标准或政策指引而产生的合规风险。随着全球多国将公正转型纳入国家脱碳战略核心议程(ILO, 2025),上述风险对企业的战略决策、投资评估与风险管理实践日益构成实质性影响。与此同时,企业亦需充分识别并主动把握公正转型带来的正向外部性——例如通过赋能劳动者技能提升、支持社区可持续发展等方式创造共享价值,此举不仅有助于降低声誉损害与诉讼暴露概率,亦可实质性增强企业在利益相关方中的社会合法性与运营许可基础(IIGCC, 2026;Robins et al., 2018)。
投资者在推动公正转型过程中面临诸多结构性挑战。鉴于其法律地位与委托代理关系的约束,投资者通常不具备强制被投资方采取特定行动的权力,而主要依托持续性对话与协作机制施加影响。然而,此类参与方式的有效性高度依赖于被投资方对公正转型议题的认知水平与理解深度(Chanda, 2026b;Nicholls, 2024)。实证表明,在被投资方尚未形成系统性认知的情形下——例如部分债券投资者及资产管理机构所反馈的情况——投资者在引导企业开展公正转型方面的实际影响力较为有限。值得关注的是,影响力可能在若干“关键节点”得到显著增强,典型场景包括投融资谈判、债券发行路演等环节,尤其当融资方议价能力较弱、可选融资渠道受限时。但此类窗口期具有高度时效性与情境依赖性,在完整投资周期中仅短暂存在。更需审慎看待的是,即便在关键节点达成相关承诺,其后续执行效果亦存在不确定性:一方面,“公正转型债券”框架中明确列示的资金用途未必能切实落地;另一方面,项目实际产生的社会与环境影响亦常低于投资前设定的预期目标(Chanda, 2026a)。这一落差部分源于企业内部决策优先级的结构性安排——财务与可持续发展团队在面向投资者沟通时,往往将资源集中于对财务绩效具有更高实质性影响的议题,而将公正转型等长期结构性议题置于相对次要位置。
[1] “社会风险”系指可能对个体福祉、社会整体福祉以及社会结构的稳定性与凝聚力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或情境。其影响既体现于微观层面,如个体在收入水平、资产状况、教育机会及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受损;亦延伸至宏观层面,表现为社会不满情绪加剧、政治立场日益极化、社会秩序失序、大规模人口迁移乃至群体性冲突等系统性后果(Weston & Tyson,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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